前兩天,那個做抵押車的朋友有輛車被偷了。出于好奇心,我去了解了一下抵押車,從中接觸了例如“小貸公司”、“全款帶大本”等名詞。慢慢地發(fā)現(xiàn)很多抵押車都是因為所謂的“零首付”的套路造成的。
今天就聊一下“零首付”買車,以及其中需要注意的套路。
按照國家于2018年1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《汽車貸款管理辦法》:自用傳統(tǒng)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(fā)放比例為80%;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(fā)放比例為85%。
換而言之,貸款買汽車,你的首付最低只能為20%或者15%。再總結一下:所謂的“零首付”是不合法的存在。
- “零首付”的貓膩你又知道多少呢?
一般市面上正規(guī)按揭購車的首付都在30%以上,就好比說一輛10萬的車輛,你需要出3萬塊,然后剩余的7萬塊會由正規(guī)的金融機構,比如銀行貸款給你。
你會提前得到這車的使用權,而這車的所有權暫且抵押在銀行,在你按照約定還完款之后,銀行解除抵押,車輛的所有權才會返還給你。
所謂的“零首付”,顧名思義,就是還有他人或者機構為你支付了30%的車款,這樣一來,你只要出保險費、服務費、GPS安裝費以及上牌等零星費用后,你就可以直接“擁有”這輛車了。
但是其中,你的車輛相當于變相的做了二次抵押。從法律上來講這是一個擦邊球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(guī)定》:財產抵押后,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擔保債務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,但是不得超出余額部分。法律禁止超出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的重復抵押。
那30%的車款是抵押價值呢?還是超出的余額價值呢?這是講不清道不明的,所以也催生了這種不黑不白的二次抵押灰色產業(yè)。
- “零首付”的最慘結局,
斷供后的車財兩空
車輛的登記證書抵押給了銀行,個人或者機構在再次放款的時候會收你一副鑰匙并加裝GPS,在后期你一旦斷供的情況下,某天早上醒來,你會發(fā)現(xiàn)你停在馬路邊的車沒了。然后后續(xù)再贖回車輛的時候,你又將付出額外的一筆違約金。
更慘的結局是:斷供的你,沒有能力贖回,最終車財兩空。還上了征信黑名單,影響后續(xù)的信用消費。
可能上述的結果有些極端,但是也是普遍存在的現(xiàn)象,不然你以為那些抵押車是如何來的?
其實更多的時候,你是成為了別人的賺錢工具,本想空手套白狼,結果最后自己被套進去。
算不清的一筆金融賬,多付出的總是你。
抵押銀行是一種商業(yè)貸款行為,其利率在央行的規(guī)定范圍之內。但是你二次抵押給的個人或機構的時候,利率是偏高的。
還是以一輛車款為10萬元的車輛為例。咨詢過做按揭的朋友,雖然利率高低不同,但是分三年下來,最終的還款金額都在12萬元多。
除了上述的做二次抵押的方法,其實4S店還有其他套路,比如抬高開票價。還是10萬的車,4S店把銷售、開票價標為13萬,此時你貸款70%,正好10.5萬元,可以購買車輛。
但是其中更高的車價意味著更高的購置稅、保險費等眾多稅費,而且表面上你是占了4S店的“零首付”的優(yōu)惠,但是通常你還要被迫接受4S店的強制裝潢、定點購買保險等捆綁銷售。這場套狼游戲中,誰是最終的狼,一目了然。
除此之外,類似“以租代購”、“陰陽合同”等套路也是防不勝防。
以租代購,顧名思義,就是以分期的形式購買,但是車輛登記并不是你名下,在你還完貸款以后,才能過戶到你名下。但是后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想方設法讓你拿不到車。
陰陽合同中,表面上你簽的是正常的貸款購車、還款的合同,但是私下里他們會和你簽另一份合同,比如,你先支付3萬元的車款,他們給你做“零首付”,但是最終,在你要求返還這3萬塊的車款時候,又將是推三阻四的過程。
其實,合理的貸款信用消費無可厚非,但是所謂的“零首付”看來更像是一個坑,一個經銷商與金融機構合作的坑?!傲闶赘丁辟徿囉酗L險,所以還是建議你有多大的鍋,下多少米,給自己的經濟能力一個精準的定位,可千萬別圖一時用車的爽快,最終車財兩空。